據(jù)“南方+”客戶端消息,12月8日下午,珠海市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一次會議。
會議經(jīng)表決,決定任命吳澤桐為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,決定吳澤桐為珠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;決定任命喬雷為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、珠海市公安局局長;接受黃志豪辭去珠海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;接受謝仁思辭去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;決定免去謝仁思的珠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。
此前,吳澤桐擔任廣東省云浮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。
公開簡歷顯示,吳澤桐出生于1980年1月,廣東省汕頭市人,曾任廣東省發(fā)改委經(jīng)濟貿(mào)易處處長,綜合處處長,掛職任肇慶市發(fā)展改革局副局長、市政府副秘書長,梅州市五華縣副縣長等職。
2016年,吳澤桐任梅州市副市長,兼任梅縣區(qū)委書記。
2021年,他擔任任云浮市委常委,市政府黨組副書記、副市長。
今年11月28日,廣東省委組織部發(fā)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,經(jīng)省委研究,吳澤桐擬任地級市市委副書記,提名為市長候選人。
此次辭去市長職務的黃志豪出生于1970年2月,廣東東莞人,曾任廣東省農(nóng)村信用社聯(lián)合社黨委書記、理事會理事長,2021年任珠海市市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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